***公司保密协议
甲方: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就甲方的技术和商业秘密的保护达成以下协议:
1. 乙方在聘用期内(包括试用期,下同),甲方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环境。乙方按甲方的要求从事项目运作、技术开发、市场宣传、业务发展、日常事务处理等相关工作。乙方保证恪守甲方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2. 本协议所指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技术、信息、资料:
1) 甲方相关的所有技术、客户、市场等资料;
2) 未公开的财务数据、个人薪资、市场销售策划案;
3) 公司组织建设文档、商业合同;
4) 部门经营考核指标、费用开支和公司内部未公开的信息;
5) 项目设计方案、技术产品数据、市场战略信息;
6) 开发的程序或软件、有关的专利申请;
7) 贸易秘密及未对外公开的信息;
8) 其他资料和信息。
3. 乙方在聘用期内开发的技术成果及工作内容,无论是否甲方已应用,其所有权均属于甲方。未经许可不得对外透露。乙方在离职后一年内,不得利用在甲方工作期间所掌握的技术和商业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开发或市场运作等,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地给甲方造成损害或损失的上述技术和商业秘密。
4. 除正常的经营外,未经甲方总经理签字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有关信息、资料外传,或以E-MAIL、软盘、光盘等方式传出 。
5. 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立即开除或辞退乙方,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或提起法律诉讼;乙方已造成甲方损失的应赔偿甲方所受的全部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本协议在双方解除聘用合同后一年内仍有效。
6.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或仲裁解决。本协议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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