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资料管理办法
1 总则
1.1制定目的
(1)规范公司资讯管理,规范公司资料信息的使用,提高员工工作效率。
1.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电脑使用人员,悉依照本办法执行。
1.3权责单位
(1)电脑组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 电脑资料管理办法
(1)公司所有重要资料全部存放在服务器上,各部门通过用户权限访问。
(2)所有用户都必须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不得告诉他人。不得使用他人的用户访问服务器以及读写资料。密码原则上3个月必须变更一次,密码长度不能小于6位。
(3)公司文员,组长,课长,经理使用电脑保存及访问资料须按公司制订的《资料管理明细表》严格规范操作。
(4)凡公司的公共资料都必须存放在服务器上,权限由领导审批后交由电脑组处理。公司各部门资料存放在服务器上相应的部门文件夹内,需要和公司其他部门共享的资料都要存放在共享区的部门文件夹内,即时更新。
(5)个人电脑上的资料,重要的都要在服务器上做好备份,以免丢失找不回。一般资料存放在个人电脑上,尽量减少服务器的负担。
(6)个人电脑上资料的存放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分区,指定的文件夹中。不能随意存放,不可私自增加或删除文件夹。原则上所有个人资料都应该存放在非系统盘,一般都是D:或E:盘的个人文件夹内。电脑组应该不定期对个人电脑上的资料进行检查,如发现有私自乱建文件夹、乱放文件者,可直接删除。
(10)工程图纸需新增时需将档案经部门经理(主管)确认后经文控负责新增。
(11)个人电脑原则上不允许私自设立共享文件夹,以避免资料丢失、病毒传播等危害。如有需要共享的文件应放入服务器的共享文件夹内;如因特殊原因,必须在个人电脑上共享的文件,要以《申请表》方式写明原因、时间,由总经理批准后交电脑组处理并设置访问权限。 (12)公司管理制度的更新需有总经理批准后交由文控进行更新。
3 注意事项
(1)凡是存放在服务器上的文件电脑组每个月都会有备份,如需查看自己的旧资料,可以找电脑组联系
4 附件
EV05-01《资料管理明细表》
执行日期:2013-06-07
制定: 审核: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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