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互联网监管基金会打击网络色情
英国互联网发展这些年快速而有序,网络色情传播等案件数量较少,一个叫"互联网监看基金会"的机构功不可没。这是一个由政府牵头成立的互联网行业自律组织,多年来在打击网络色情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也为英国互联网管理探索出一个良好的行业自律模式。
互联网监看基金会成立于1996年,当时网络刚刚兴起,随之出现了网络色情等许多新问题。而英国政府部门对互联网管理却是"马路警察,各管一边",缺乏协调;各网站也只是自行约束行为,缺乏统一标准的自律。
在这种背景下,政府决定发挥引导作用。当时英国政府的贸易和工业部牵头,汇集内政部、伦敦警察局等政府机构以及主要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共同商讨如何对互联网内容进行监管,最终达成了一份《R3网络安全协议》,并随之成立了互联网监看基金会,成员多为网络企业,也有教育、文化、政府、司法机构的代表。
互联网监管基金会是一个独立的行业性组织,由来自互联网行业各方面的人士组成的董事会进行管理。《R3网络安全协议》中的R3是指3个以字母R开头的英文单词,即分级、报告和责任,它们很好地概括了互联网监看基金会的工作方式。首先,各家网络服务提供商作为互联网监看基金会的会员,有责任对自己提供的内容进行审查,并根据相应法规对那些不适合青少年的色情等内容进行分级标注。
而互联网监看基金会更主要的工作还是处理各种不良信息报告。网络用户如果发现了不良内容,可以登录该基金会的网站进行报告和投诉,基金会随之进行调查和评估,如果认定是非法内容,则会通知相应网络服务提供商将非法内容从服务器上删除,并根据情况将问题移交执法机构处理。
十多年来,互联网监看基金会与政府部门通力合作,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工作。该机构在今年3月刚刚发布的2010年年报中表示,那些处于该机构打击范围内的网络色情内容,现在已在英国的网络上几近消失。
二、印度政府下决心实施系统的网络监管
印度庞大的人口基数为网络市场的繁荣奠定了基础,迅速壮大的网民队伍吸引网络运营商加快对市场的争夺。与此同时,印度政府正在从技术防范到立法,抓紧规范和完善网络监管制度,减小因网络监管不力造成的负面影响。
印度的网络监管起初主要着眼技术层面。1999年,印度警方开始与电脑专家合作,调查侦破涉及网络犯罪的案件。2000年6月,印度政府颁布了《信息技术法》,该法涉及刑事、行政管理等内容。2001年9月,被称为"印度硅谷"的班加罗尔市成立了第一家专门对付网络犯罪的警察局。警方此后又相继在印主要大城市成立了网络警察局,还在南部城市海德拉巴成立了一个电脑犯罪分析实验室,对利用电脑实施的各种犯罪进行分析。
印度政府下定决心实施系统的网络监管,应当是出于2007年其本土电信业界的集体诉求。印度电信业行业协会强烈呼吁政府采取措施,对谷歌、雅虎、微软即时通讯软件、Skype等提供的网络通话业务加以监管,理由是当地网络运营商必须交纳12.36%的劳务税和6%的网络通话收入,而谷歌等公司则完全逃避了这些项目。
目前在印度的网络运营商,包括雅虎、脸谱、推特等,都愿意协助政府删除那些"令人不悦"的内容,偶尔也会协助警察和安全部门对用户实施追踪。在印度的金融中心孟买,政府对网络监控和网络管理的努力正在一步步加强,假信用卡、色情网站和黑客等都在互联网监管之列。
当地官方称,虽然外国网络运营公司都在严格监管之列,但谷歌受到的投诉率仍然最高,受官方关注程度也最大。孟买警察局负责罪案调查的官员德温·巴帝称,"我们正在努力教育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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