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德国补贴安装上网过滤软件的企业单位和社会机构
与英国和日本相比,德国政府在推广过滤软件防范有害信息方面下的功夫更大。在德国,很多电脑商在出售电脑时会安装上网过滤软件,屏蔽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的局域网过滤软件。 《环球时报》记者在德国阿尔迪超市购买过一台德国MEDION品牌电脑,在“控制面板”的“使用者账户和青少年保护”一项中,已经加装了青少年保护软件。
如果使用者需要用这个软件,首先必须激活它,然后对这个软件进行设置,比如“10个可以冲浪的网页”、“10个被禁止浏览网页”,以及对游戏等项目进行设置。当然,家长也可以查看自家孩子的上网记录。
很多德国家长认为,电脑商加装的青少年保护软件不能有效阻止色情等不良信息,所以他们都会再加装另外的上网过滤软件。这些软件大多是免费的,如“ANTI—Porn”、“Porn Filter”、“Aobo Website Blocker”等。 《环球时报》记者的朋友沃尔夫有3个孩子,他给孩子们的电脑加装了过滤色情内容软件。这些软件不仅可以设置禁止或通行的网页地址,也可以通过关键词来过滤,比如过滤掉“性爱”、“同性恋”等词语。
德国的图书馆、学校、政府等各种机构的电脑上都装有各种色情内容过滤软件。如果一些机构不装,将无法获得政府提供的技术补助资金。为了阻止色情网站,德国联邦家庭部近年来也开展了各种活动。 家庭部和德国主要电视台等媒体单位还联合发起了“瞧一瞧,你的孩子在干什么?”的行动。这一行动主要针对3岁至13岁的孩子的家长。 记者手上就有一本家庭部编辑的《一个网络给孩子——冲浪没有危害?》的宣传册。手册为家长和教育工作者解答网络安全、网上广告和购物等方面的问题,并推荐适合儿童登录的网站。
“德国联邦危害青少年媒体检查处”是德国政府内专门负责媒体信息安全的机构。自2003年起,该处开始负责识别和检查所有互联网内容,目前超过6000个媒体被该检查处列为青少年不宜接触的媒体。 在德国全国性的自我检查多媒体服务提供商组织的倡导下,他们还与德国谷歌、雅虎、微软等主要互联网服务商达成合作协议,被列为青少年不宜的网站将不会在接受协议的搜索引擎中出现,而继续提供上述“不宜网站”网址的商家将受到有关部门最高1.5万欧元的罚款。
虽然德国人大多认同色情过滤软件的使用,但很多人也存在担心。记者的朋友奥勒就说,这种过滤有利有弊。有利的一面是,确实保护了青少年。但今天政府过滤色情网,明天可能不让我们网上打游戏,后天则禁止在博客上发表意见。此外,由于这种软件都根据注册资料来作出判断,然后立即切断网络,有人担心类似网络监控软件可能也会使个人信息被泄露。
二、美国中小学和公共图书馆必须装网络监控软件
美国和其他国家一样,电脑上安装上网监控软件和上网过滤软件的现象十分普遍。但美国在安装上网过滤软件方面面临着双重压力:既要设法过滤掉互联网上的色情、暴力等有害信息,又要保护言论自由。
目前美国市场上比较流行的是供图书馆使用的上网过滤软件。多年前,遍布美国各个城市的图书馆就开始采取互联网过滤措施。 洛杉矶地区阿凯迪亚市图书馆管理员琳达对《环球时报》记者说,由于大量非法信息和有害信息严重影响了网络信息资源的整体价值和利用效果,尤其对少年儿童带来极为不良的影响,所以图书馆的电脑内大都安装有上网过滤软件。
据介绍,图书馆上网过滤软件基本具有以下功能:最小过滤,即过滤电子邮件、聊天室、色情资料、新闻组信息;中等过滤,除最小过滤外,另加犯罪技巧;最大过滤,过滤掉有关赌博、毒品、教派、色情、恶意言论等信息。
其实,美国国会一直在积极推动消除网络不良信息的工作,近年相继制定了《传播净化法案》、《儿童在线保护法案》等。2000年,国会还通过了《儿童因特网保护法案》。 该法案规定,中小学、公共图书馆等必须在其网络服务程序上提供上网过滤软件,确保未达17周岁的未成年人不接触到含有色情内容的成人网站。政府对建立网络上网过滤软件技术系统提供资金支持。 目前,美国反对使用上网过滤软件的势力仍然比较强大,反对者认为,此举违背了美国的言论自由。《儿童因特网保护法案》颁布后,美国一些人权组织和网站就以这部法律违反言论自由为名提出诉讼。2003年6月,美最高法院裁定,《儿童因特网保护法案》不违反宪法中言论自由的原则,应予维持。 虽然一些先进的网络防火墙供应商,提出了应用防护的特性,但只适用于简单的环境中。细看就会发现,对于实际的企业应用来说,这些特征存在着局限性。在多数情况下,弹性概念(proof-of-concept)的特征无法应用于现实生活中的数据中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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