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韩国,所谓“网络暴力”已引起了一系列悲剧事件。一名女孩因未清除其宠物狗留在地铁座位上的排泄物,被人用手机拍下后传至网上论坛,从而遭到网友的“人肉搜索”,最终患上精神疾病。一名韩国当红女歌手(UNee)也因不堪忍受网络恶毒言论而自杀身亡。“崔真实放高利贷”的传言在网络上不胫而走,导致这位韩国影星备受困扰而自杀身亡。某医院医务人员因在网上散布竞争对手医院“耽误产妇”的谣言,给对方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更有甚者,恐怖分子经常利用互联网传递情报、进行鼓励宣传,甚至组织实施犯罪活动。作为恐怖主义的“重灾区”,美国的司法和情报机构这双“看不见的手”无时无刻不注意着互联网上的一举一动,甚至私人电子邮件的内容都受到它们的监控,凡是含有涉及威胁国家安全关键词等敏感信息的内容,都会引起情报部门的关注。美国的联邦调查局(FBI)专设网络安全局,负责在网络空间执法。它们不仅打击网络“黑客”、性犯罪分子,还负责打击危害美国的知识产权、国家安全和竞争力的行为,以及涉及网上欺诈的有组织犯罪行为。 明确规定法律责任严管互联网的不仅是美国政府,随着涉及网络的犯罪行为日益增多和多样化,各国政府对于网络监管都不遗余力,依法对互联网进行监管成为国际通行做法。
德国政府实施《信息与通讯服务法》明确规定了互联网内容提供方、互联网服务提供方和网络搜索服务提供方的法律责任。法律着重限制包含猥亵、色情、恶意言论、谣言、种族主义的言论,尤其禁止与纳粹相关的思想言论与图片在互联网上传播。 德国对互联网的最高主管部门是内政部,其下属的联邦刑警局具体管辖。该局自称,“夜以继日地、系统地、不需任何由头地分析对警方重要的内容,特别是儿童色情内容,同时视情取证、保留证据、提供证据”。为此,德国联邦内政部和德国联邦警察局专门组织了色情犯罪专家和技术力量成立了类似“网上巡警”的调查机构,24小时跟踪分析网上出现的可疑情况。 国政府出台了一部反儿童色情法案——《阻碍网页登录法》。根据此法案,联邦刑警局将建立封锁网站列表并每日更新,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将根据这一列表,封锁相关的儿童色情网页。
该法案已经获得德国联议院和联邦参议院的批准。不仅如此,德国政府还在制定新的打击互联网儿童色情犯罪法案,将由原来的“封锁”网页改为“删除”网页。政府将在所有法律草案基础上集中致力于删除网上儿童色情网页,并最终出台一部以“删除”为重点的反儿童色情法。 为将互联网对未成年人的伤害降到最低程度,日本政府在《青少年网络环境整备法》中,对网络运营商、监护人应承担的责任都做出了明确规定。 该法律要求,手机网络运营商在向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提供服务时,必须在手机中安装过滤有害网络的软件;电脑厂商在向未成年人用户出售产品时,必须为其日后安装过滤软件提供便利;在客户提出要求时,运营商也有义务为顾客提供过滤服务;监护人则有义务掌握未成年人的上网情况,并通过安装过滤软件等手段对未成年人上网进行管理等。 日本各大移动网络运营商也纷纷推出应对措施,保护未成年人上网安全。如KDDI公司曾推出面向小学生的手机,用户仅可与已保存的电话本内的人通话,手机还配有定位功能和报警器。与以往的儿童机型相比,这款手机完全删除了网络浏览和短信功能。 同时,各种民间组织也在为防止儿童接触网络有害信息而努力。如日本软银公司和NPO法人企业教育研究会共同展开的“考虑手机——信息传播道德课程”项目,专门为未成年人设立了课程网站。据NPO法人企业教育研究会的荒崎介绍,自去年12月开通以来,已经吸引了两万多用户。 在政府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关注和努力下,日本未年人网络环境已经出现改善,未成年人受害者数量呈下降趋势。日本警视厅公布的数据表明,2009年上半年,因上交友网站而受害的未成年人为265人,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5.6%. 除了国家方面的管制,政府要求网站必须主动配合青少年保护工作。在德国,含有色情内容的网站都必须应用“成人认证系统”,通过输入个人信用卡信息、身份证等不同方法来确认访问者的年龄,否则将被视为违法。 针对互联网犯罪受害者多为青少年的特点,国营的澳大利亚通讯公司专门推出了介绍网络安全的网站,其内容包括如何指导家长监督孩子们使用网络和通讯工具,像Facebook、T w itter、MSN和聊天室等,以及如何指导高年级的孩子处理好玩与学的关系,寓教于乐,实现玩耍和学习两不误。 网络是新经济时代的基础设施,信息传递、办公、营销、服务、交流、娱乐等各种活动都可以通过网络完成,网络的质量直接决定了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的质量。网络体系结构、网络核心服务和网络应用程序三者之间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体系结构提供一个系统平台,一个多种资源有机联系的场所;核心服务提供最基本、最重要的服务,就像生活中维持人正常生存的部分;应用程序满足具体的、个性化的需求,有如生活中不同人的不同习惯和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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