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英国通过法案对通讯进行网络监控
英国下议院投票通过了《紧急通讯与互联网数据保留法案》。这项法案规定,向英国公民提供通信和网络服务的公司有保存其客户通讯数据的义务。需要保存的数据包括英国公民使用移动通话的时间、通话双方的号码以及收发电子邮件的相关信息等。需要注意的是,这项法案规定的网络监控对象是通讯数据,而不是通讯内容本身。例如,某甲向某乙发送电子邮件,受网络监控的通讯数据包括双方的姓名、IP地址、收发时间,但不包括电子邮件的具体内容。
根据这项法案,警察和安全部门在确认网络监控目标需要进一步监控后,才有可能被授予对通讯内容实施网络监控的权力。尽管如此,这项法案还是招来了英国公民权利联盟等一些民间组织的质疑和反对。他们认为,通讯网络监控对隐私权和通讯自由构成了侵害。对于这类质疑,卡梅伦政府早有预料。在立法准备阶段的新闻发布会上,卡梅伦除以维护国家安全为由强调网络监控的必要性外,还多次强调该法案只允许调看公民通信元数据,不涉及具体内容。并且表示,政府每年都将出台网络监控报告,详述警方及安全部门调取通信记录的频率;政府还将成立网络监控监督委员会,严格审查执法部门的网络监控行为,确保权力不被滥用。
近来互联网上广泛流传的恐怖帖给希望加强网络监控的卡梅伦带来了新的机会。不少在叙利亚与叛军并肩作战的英国人在网上发帖称,他们回国后将继续利用所学的"技能"发动恐怖袭击。恐怖网帖带来的恐慌需要政府来平息,网络监控就是必要的平息手段。卡梅伦抓住这一机会,启动了紧急立法程序。
二、网络监控专家警告公共场所网络安全存在巨大漏洞
据英国媒体报道,对于是否应该强制企业披露其遭受的网络攻击,各方展开激烈争论。目前网络监控专家警告,美国的零售商、酒店和机场的网络安全存在巨大漏洞。在拉斯维加斯举行的"黑帽网络安全大会"(Black Hat)上,研究者们揭露了一些漏洞。他们断言,黑客可以通过这些漏洞,从零售商那里窃取信用卡资料、遥控酒店客房中的科技产品,甚至骗过机场安检,让其相信某人并未携带毒品。信息安全人员官丹 吉尔(Dan Geer)表示,网络攻击的威胁如此严重,以至于应当迫使公司披露重大的安全失败事故。"网络安全不仅得到了最高层的关注,它也几乎传到了每一个角落,"他说,"网络安全的足迹超出我们任何一个人的掌握。"
关于公司必须报告哪些种类的黑客攻击,相关法律依国家或者行业有所不同。然而,比起由国家发起的大波攻击和窃取知识产权,许多人更关注消费者数据泄露。尽管相关法规还不完善,但根据官方申报文件,在过去两年里向美国监管者报告网络安全问题的公司增加了一倍以上。吉尔呼吁为互联网建立一个"公共卫生系统",比起遭受网络攻击的受害者的隐私,对网络上每一个人的网络安全给予更高的重视。他还表示,美国政府应出资公布人们在软件中找到的漏洞。 三、“互联网+”监管执法的发展 近年来,网络和信息技术发展迅猛,深度融入我国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极大地影响、改变了经济和社会的运行方式以及人们的生活方式,进而深刻地影响着政府的监管和执法工作。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对政府监管和执法工作的影响集中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网络的发展和广泛应用产生了新的监管和执法领域,需要政府跟进和介入;二是网络的发展和应用改变了传统的经济和生活方式,政府的监管和执法需要做出相应调整或改变;三是网络的发展和应用促进了技术创新,为政府提供了更有效的监管和执法手段。正是源于互联网产生的影响,使得“互联网+”率先成为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发展要求,努力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各领域进行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在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后,“互联网+”监管执法逐步上升为政府治理的重要内容,旨在充分利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带来的正向作用和价值,提高政府监管和执法的能力和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抓手,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作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环节。2018年,国务院常务会议把建设“互联网+”监管系统,促进政府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作为重要要求。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把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提升监管能力作为重点工作。2021年8月,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完善和提高了法治政府的标准要求,将已有的“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标准,升级为“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标准。新标准除了突出人民性外,也彰显了智能性的要求,将“智能高效”作为应对、响应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发展对法治政府的新要求。在此基础上,《纲要》明确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从而将“互联网+”监管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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