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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局域网管理,文件收发管理办法,文件收发管理,文件收发制度,文件收发规定,传真收发管理,文件管理规定,文件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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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域网管理,文件收发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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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管字[2013]005号 厦门***股份有限公司文件收发管理办法
(2013年11月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文件收发,便于公司的文档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司行政部是公司文件收发的主管职能部门。 第三条 收文: 3.1 外来的所有文件、公函一律由行政部统一签收; 3.2 签收后的文件、公函由行政部按性质编号、登记、造册保管; 3.3 行政部应视收文的内容,呈总经理或相关部门阅知、承办,将收文复印件分发给相关部门,并在收文册的备注栏由受文部门和个人签字确认。 3.4 仅供传阅的文件,应提醒受文部门或受文人不得复印,并按时间要求及时收回经传阅的文件; 3.5 部门及员工个人收到的文件、公函,必须及时交到行政部进行签收、登记和分发; 3.6 收文的原件一律留存行政部归档,因工作需要,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向行政部办理借阅手续。 第四条 发文: 4.1 对外发文由相关部门拟稿、稿搞后,呈总经理签发; 4.2 对外发文应统一格式,标题一律用加黑四号宋体字,正文一律用普通小四号宋体字,文件编号用普通五号宋体字,文末应明确本文件的主题词、发送单位、抄报单位、存档份数、总份数、拟件人和校对人,公章掌印人应严格按总份数盖公章; 4.3 对外发文应统一由行政部进行编号、造册登记,编号必须按发文的时间顺序不间断进行,不得保留空号或重复编号; 4.4 文件发送原则上由行政部统一发送,因业务需要经行政部同意,由各有关部门发送; 4.5 发文一律存档壹份,存档件必须是原件。 第五条 行政部应定期对积累的文件分类整理成册,分存归档。 第六条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开始实行,此前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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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4-3-11 16:13:35 作者: AnyView(网络警)网络监控软件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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