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必须监管网络才能保护公民隐私
去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正式出台,这个决定与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网络安全要靠法制保护和管理,明确保护什么、禁止什么,明确各个参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才能真正实现网络的健康、有序、快速发展,才能使人民群众依法、安全地使用网络,共享科技进步的成果。
人们必须明白,政府必须有力进行网络监控才能确保网络安全,才能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因此,决定赋予政府一定的管理权力是完全必要的。
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应“守土有责”,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履行职责,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防范、制止和查处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电子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
而所有在业务活动中收集使用公民个人电子信息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都有责任依照决定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防止在业务活动中收集的公民个人电子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确保信息安全。
二、法国将网络安全上升到国家战略
在法国,网络安全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2012年7月,法国参议院公布的伯克勒报告,将网络安全称为“世界的重大挑战,国家的优先问题”。
2008年公布的《国家安全与防卫白皮书》,也曾把网络信息攻击视为未来15年最大的威胁之一。面对日益增长的网络威胁,白皮书强调法国应具备有效的信息防卫能力,对网络攻击进行侦查、反击,并研发高水平的网络安全产品。在白皮书倡议下,法国于2009年7月成立了国家级信息安全机构——国家信息系统安全办公室。这是法国逐步加强信息系统保护能力的重要一步。
该部门设立了24小时网络防卫中心,加强对重要行政机关的网络监控,并对信息攻击来源进行侦查,通过技术手段加强防范措施。一个名叫“兰波”的安全电话网络,确保法国4500个重要的公共机构和应急中心之间进行信息交流与保护。而部际安全内部网则保证了加密文件的实时共享,是政府处理危机和紧急事件的可靠工具。国家信息系统安全办公室还研发了信息隔离机制,在同一台机器上同时处理公共信息和敏感信息。除此之外,该部门还向运营商、企业、个人提供专业的网络安全咨询和建议。
据法国《观点》杂志报道,2011年法国有超过1000万人成为网络犯罪受害者,经济损失高达25亿欧元,比上一年增加了38%。除行政机关外,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也都受到信息攻击和网络犯罪的威胁。
近年来,法国政府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成立专门机构、应用新技术等综合手段管理网络。首先,多项法律相继出台,如《互联网创作保护与传播法》和《互联网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法》、《数字经济信心法》、《国内安全表现规划与方针法》等。其中许多措施,专门针对网络犯罪。如要求网络运营商对含有非法内容的网站进行屏蔽,并对盗用他人网络身份从事犯罪活动进行严惩。
其次,法国还成立了多个部门,负责网络调查和安全。司法系统内成立了专门打击网络犯罪的部门,该部门扮演网络警察的角色。此外,还成立了负责技术痕迹和信息处理的警察部门,并在大区级司法机关配备网络犯罪调查员。在技术层面,内政部设立了非法网站信息平台,网民可以匿名举报有违法信息的网站。在警方确认信息违法后可对信息发布者提起诉讼或予以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