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络监控管理方案需不断创新
加强网络监控管理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维护信息主权,重视网络安全,保障经济利益,传承本国文化的重要手段,其中包含了行业自律、道德约束,以及立法和行政监管的日渐完善。当前,网络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完善网络监控管理法规、丰富和规范监管手段、加大对企业引导力度、重视国际合作等越来越成为各国在网络管理方面的共识。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进步,并没有自然而然地带来更加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相反,很多网站出于对经济利益的追求,色情暴力的内容充斥网络空间,无节制的“人肉搜索”使网民的个人隐私信息暴露无遗,网络诈骗、病毒攻击和各种黑客行为此起彼伏,在网络繁荣的背后,人们无法对各种乱象和弊端“忽略不计”, 探索并创新网络监控管理方案,成为当前互联网产业发展中亟待加强的一个环节。
一些西方国家把“网络战”作为未来战争的重要战场,无论是基础研究还是新型应用的开发,都纳入了整体的战略构想。就网络信息领域而言,网上超过80%的信息是英文的,国外的政府和公司对IP地址、域名解析、搜索引擎、新闻源等大量信息基础设施拥有主导权。因此,网络的安全和稳定,关系着国家的安定和发展,而单凭互联网企业自身的力量,很难从宏观的层面加以改进,企业的逐利性也很难保证其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面前,从整体和长远的安全角度考虑问题。政府在准入退出、产业引导、运营监管等层面应当发挥更加有效的管理职能。
二、监控软件不得偷看孩子隐私
9月1日,重庆市将施行《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该条例明文禁止父母采用家庭监控软件、QQ监控软件等方法偷开孩子的电子邮件内容、监控QQ聊天记录。此外该条例还明文规定网吧不得接纳未成年人、法院不得公开审理与未成年人相关案件、学校不得随意开除学生……
1、偷看孩子聊天记录属违法
可怜天下父母心。为了了解孩子的思想状况,保证孩子远离不良教唆,许多家长背着孩子偷看他们的日记、信件。对网络稍微了解的父母则会通过部署家庭监控软件,QQ监控软件等先进的网络技术查看孩子的浏览的网页、监控收发的电子邮件、查看QQ聊天内容等上网信息。该条例正式实施后,在重庆市,这些为孩子好的行为将被禁止。《条例》第39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自开拆或查看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网上聊天记录、手机短信等个人信息,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2、九成家长表示:不会侵犯孩子隐私
昨日,公众调查中心推出“如何对待孩子隐私”的调查。在50名受访者中,45名家长表示不会侵犯孩子的隐私,48名家长表示经常通过谈心了解孩子的心态。被问及“你是否会偷看孩子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网上聊天记录、手机短信?”90%的家长表示“不会”,选择“会”的有10%。教师张群说,孩子不宜公开的秘密,其实是一种独立意识和自尊意识的体现。这种自尊意识的增强,是少男少女走向社会的前奏曲,对处于青春发育期的孩子的身心健康关系重大。应如何正确对待子女的隐私呢?调查结果显示,96%的家长选择“不会翻看孩子日记,但会经常和他谈心。”张老师的秘诀很受用,“我会把孩子当做朋友,在充分尊重孩子人格与隐私的基础上,平等对话,交流情感,让孩子主动敞开心扉,把内心的秘密告诉我。”
3、禁止偷看QQ聊天记录难度大
清官难断家务事。家长有没有偷看孩子的日记、书信,这个还比较好判断,因为容易露马脚,孩子也很容易察觉。但是假如借助网络监控软件、QQ监控软件等方法,那么就很难判断家长到底有没有偷看孩子的电子邮件、QQ聊天内容,因为很多监控软件安装了以后都是不留痕迹的,它们会神不知鬼不觉地在后台运行,没有任何破绽。
4、接纳未成年人两次就停业
孩子沉溺网吧,让老师和家长都感到担心。禁止接纳未成年人上网,是社会的呼声。为此,《条例》明确规定,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处以5000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累计2次接纳未成年人的,责令停业整顿30日;累计3次接纳未成年人、一次接纳未成年人3人以上、在法定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引发重大恶性案件,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5、法院不得公开审理与未成年人相关案件
对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法院一律不公开审理,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对于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的性侵害案件,法院一律不得公开审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应当给予被害人特别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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