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息过滤与封堵政策 过滤的通常做法是制订一个封堵用户访问的“互联网网址清单”。如果某网站被列入该“清单”,访问就会被禁止。从技术角度讲,过滤一般使用基于路由器的IP封堵、代理服务器以及DNS重新指向等技术。许多国家实施了互联网内容过滤政策,如: ●欧盟采取技术措施处理有害内容,增强内容过滤软件和服务的实际效果,确保用户对信息的选择接受权利。 ●日本总务省与NEC共同开发内容互联网内容过滤系统,此系统能够防堵有关犯罪、色情与暴力的网站,并研究如同美国的V-chips的晶片,称为“聪明晶片”开发,希望借此在电脑连外网络上,自动防堵青少年与儿童接触不适宜内容。 ●美国中小学如今都对学校电脑实行联网管理。这样可集中对那些影响儿童身心发育网站进行屏蔽。华盛顿市所有公立中学电脑都实现了联网,网络管理员就是华盛顿市教育委员会。该委员会随时可以互联网监控所在辖区儿童是否在学校网络上接触到了不良内容。 ●新加坡等“严格限制媒体”的国家也公开列出一些网站和需要过滤的关键词,强行要求ISP进行封堵。 ●法国也越来越重视对于网络内容过滤。2006年6月,法国法律增加了“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必须向用户介绍并推荐使用内容过滤软件”的条款。 二.实行网络实名制 韩国国家决定于2005年10月起实行互联网实名制,即在网络上发帖、跟帖以及上传照片和动态影像时需要确认居民身份证和本人真名的制度,以纠正网络不良行为猖獗,如在网上侵犯人权、诋毁名誉、侮辱谩骂等现象。韩国人的上网活动目前已比较接近实名化了。在韩国的很多网站,发帖子的条件是必须成为会员,在加入会员时必须留下身份证号码等个人资料。在韩国上网获得增值服务前,也必须提供身份证号码。而韩国已开设的身份证号码网上认证系统,可以即时验证个人身份。 对于17岁以下没有身份证的青少年,网站在获取青少年详细信息后,会通过向手机发送密码的方式确认使用者身份。由于韩国手机在销售时必须有身份证明,网络管理部门在需要时可以通过与手机运营商合作,追查上网者的真实身份,对未成年者加强管理,提供保护。 三.采取内容分级制 各国有专门的机构对内容进行评估,按等级划分,以判定哪些内容可以在网络上传播,并帮助父母过滤掉对儿童不利的内容。例如,美国的娱乐软件业实行分级制度。该分级制度由美国的娱乐软件定级委员会(简称ESRB)制定,分为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位于游戏产品包装背面的内容描述,用特定的词组描述游戏画面所涉及的内容,如暴力、血腥以及游戏中人物对话是否粗俗等;另一个部分是位于游戏包装正面的等级标志,共分7个级别,基本按年龄划分,以游戏适合的年龄段英文首字母来命名,特定等级的游戏产品只能卖给特定年龄的消费者。 四.实行社会监督和举报机制 重视发挥社会监督的力量,促进互联网市场的健康发展,是各国综合推进产业发展,规范市场秩序的一个较为明显的趋势。与相关机构依职权进行的管理相比较,发挥社会监督的力量,以申请和投诉的方式开展查处比纠正的方式具有更强的针对性,效果要明显的多。目前各国基本都有相关的投诉举报机制,并通过多渠道方便各领域用户使用,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1)美国 美国的网络行业组织在日益发挥重要作用,如美国电脑伦理协会制定了“十诫”、美国互联网保健基金会的网站规定了八条准则、各大论坛和聊天室有服务规则与管理条例等,美国在1998年出台《网络免税法》,对自律较好的网络商给予两年免征新税的待遇。 (2)欧盟 欧盟于2004年建立“安全互联网论坛”,广泛吸引了包括企业代表、法律强制机构、决策者以及用户群体代表在内的各界关注和参加,为各方提供了一个经验交流和借鉴以及共谋对策的平台,对希望建立自律机构的国家给与建议和支持等。 (3)英国 英国对互联网内容进行管理时贯彻“监督而非监控”的理念,主要通过英国网络服务商于1996年9月成立的行业自律组织网络观察基金会来实行。半官方性质的网络观察基金会在英国贸工部、内政部和英国城市警察署的支持下开展日常工作,主要解决互联网上日益增多的违法犯罪活动问题,如色情、**、种族歧视等,尤其致力于解决儿童色情问题。 (4)日本 总务省主管媒体的机关主动邀请ISP运营商、软件开发企业及消费者代表组成自律性组织,并引进分级管理制度,待组织成立并正常运作后,国家则退出该组织,完全由民间组织的力量,对互联网内容进行监督并实行行业自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