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络监控软件有可能触碰个人隐私 出于上网行为管理的目的,许多企业都在办公网络中部署了网络监控软件。这就触碰到了一个无法避免的,老生常谈的问题——个人隐私。随着企业信息化建设的不断完善,以及对上网行为管理的日趋重视,不少企业都在办公网络中部署了专门的网络监控软件。企业在监控网络运行情况的同时,也对员工在公司电脑上的所有操作了如指掌——员工的电子邮件监控、网上聊天内容监控、浏览网页监控,甚至个人邮箱账号、密码等都可能被公司老板、同事甚至陌生人监控。个人隐私岌岌可危…… 网络监控软件的出现,让“网络窥探”的地盘又拓展了一步。利用搜索引擎搜索“网络监控软件”就会发现,许多软件开发厂商都提供网络监控软件的,不少网站也都提供这类软件的下载。一家公司的网络管理人员面露喜色,甚是自豪地透露,有了这样的网络监控软件,同事用即时通讯工具的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的内容、甚至用户名和密码都被记录在案。另外也有一些桌面监控软件,顾名思义就是说在你的电脑上装个客户端,就可以看到你的桌面,并由此查看你是不是在干跟工作有关的事情。 信不信由你,澳大利亚国家最高版权机构正在网络监控一些盗版电影的下载者。据澳大利亚反盗版联盟透露,他们已经聘请了专家凭借网络监控软件等技术手段,对那些使用种子下载盗版电影的网民进行网络监控。澳大利亚反盗版联盟的一位发言人如是说,“如果你在使用种子,我们可以看到你想要的每一部电影,包括共享和保存这些电影的每一个人。” 如果你对此言论嗤之以鼻或不以为然,那你就大错特错了。“你所做的事情是非常公开的,作为版权所有人,我们有一个第三方公司正在挖掘所有信息并把它们发送给网络服务供应商。如果网络服务供应商说IP 地址是我们的,我们可以看到人们正在共享的任何文件,下载时间、时长以及下载流量。”害怕了吗?相信稍有网络知识的人都知道此言非虚。目前,由网络服务供应商来决定是否向盗版电影下载者发出警告。澳洲电信表示,他们已经有了一项没有公开讨论的种子下载屡犯的政策。澳大利亚反盗版联盟表示,对于阻止盗版,网络服务供应商应该做的事情还很多,包括警告和取缔种子网站。该联盟发言人说,澳大利亚反盗版联盟已经发起了诸多针对DVD生产者的法律案件,但他们仍在考虑是否针对个人。上个月,昆士兰州24岁男子詹姆斯波特,同意向任天堂支付150万美元的盗版损失赔偿。采取网络监控只是打击盗版,保护版权的第一步。身在中国的影迷们应该为自己拥有的下载自由感到庆幸。当然,世事难预料,澳大利亚这一针对下载盗版电影者所采取的监控措施,在某年某月某日或许会在中国生根发芽。 可以肯定地说,虽说是在公司,而且是工作时间,但处理一些涉及私人的邮件或聊天内容监控也是在所难免的,这种网络监控软件的出现让很多人都觉得个人隐私随时都有可能成为公开的秘密。有不少员工担心私人的聊天记录被公司发现,甚至被当作茶余饭后的谈资。这些员工认为公司监控员工网络行为的一举一动,是对员工的不信任。 然而一些公司的管理者认为,有了这种网络监控软件,员工在工作时间闲聊、处理私事的几率就会减小,一来可以保护商业机密,二来还可以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对此,上海信息法律协会副秘书长李立认为,从法律上讲,公司安装网络监控软件并不存在障碍,但是,必须事先告知员工,否则可能会侵犯他人的隐私权。 李律师认为,首先员工有这方面的知情权。作为公司领导应该制定相应的网络管理条例并告知员工,上班时间设了监控,可为与不可为一定要分清。下班时间则不设监控,毕竟“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 李律师提醒大家,一旦员工的个人信息,包括各种网络账户的信息因被网络监控软件记录而被泄漏,公司将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对上班族来说,如果不想自己的信息被获取,首先就不要在上班时间在工作电脑上聊涉及个人隐私的话题。 此外,如果公务往来使用的是个人邮箱,也要多加注意。不可排除这样一种情况,有些房东会利用网络监控软件偷窥租房者的上网行为管理。这个时候租房者一定要有自我保护的意识。比如很多的免费的电子邮箱,如果你通过客户端来收取,也就是我们常说的OUTLOOK、FOXMAIL这些软件来收取的话,比如说你的密码是123456,在传输过程中被网络监控软件监控到的话,就直接能看到密码是123456。因此,应尽量选择那些提供加密服务的邮箱。 业界提出质疑,既然卫生部已公开否定“网瘾”这一词语,为什么还会有这份调查报告的出台呢?值得注意的是,这份报告并非来自民间组织,而是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主办,中国传媒大学调查统计研究的。 据了解,这份调查中,对调查对象群体“青少年”的定位是6岁~29岁,“一份基于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和精神而做的调查,其调查对象范围突然扩大了将近一倍”。知深IT观察家付亮表示,这份网瘾报告判定“网瘾”依据是1996年Dr. Kimberly Young形成的网瘾概念,已经过了13个年头,这13 年正是全球互联网高速发展的13年,即使在整体普及率还排名非常落后的我国,城市宽带用户已相当普遍,“判定网瘾依据是否需要修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