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种让人匪夷所思的网络管理制度大汇总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近日有些白领在论坛大谈自己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有的冷言冷语,有的揶揄调侃,有的甚至不屑污蔑。我看了有些难过,身为员工应当“子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更何况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不过有些网络管理制度确实让人匪夷所思,甚至摒弃……
1、个人崇拜主义之风太盛
陈先生毕业后被一家知名民企录用,每个月6000元的薪水曾让他一度兴奋不已。然而,一个星期后他就发现,公司有几项制度让人几乎无法忍受。
陈先生说公司的辉煌几乎老板凭一己之力创造,因此老板在公司内享有绝对的权威。公司内部处处唯老板马首是瞻,老板在开会时随便说的一句话,都有可能被贴到墙上,被奉为金玉良言。不仅如此,人事部门还组织员工对“老板语录”进行背诵和考试。考试成绩还要列入年度考核,如果有同事事先透露了考试题目,一经发现立刻辞退。
陈先生觉得自己是在拿尊严和人权去换取谋生的资本,因此没过半年就辞职了。
2、不尊重员工 太过迷信
有些公司规定员工在上下楼的时候不能乘坐电梯,只有老板和客户才有这个权利。有些公司的领导则太过迷信,有一年年会,算命的说属兔子的员工会冲公司和老板,所以老板规定所有属兔的员工都不能参加年会。而最让人崩溃的是,竟然有一个公司规定,女生例假的时候,不得在科室卫生间如厕。
3、不许上外网聊QQ
如今,许多公司因出于保护商业机密的考虑,禁止员工上外网。
Fancy在一家IT公司就职,公司规定,上班时间不能上外网,也不能登录微信或QQ等聊天工具,如果有上外网需求,需提出申请。Fancy认为,这些都无可厚非,然而让他想不通的是,在员工成功申请上外网后,每天都有人用网管软件监控检查,如果自己电脑占据的网络流量不幸上榜了,网管就会通知主管,两次上榜取消外网资格。
他将自己的郁闷事贴到网上后,立即引起了感同身受的网友的热议。有网友称,自己所在的公司虽然不限制上外网资格,但是却用网络监控软件,监控员工的电脑,如果被发现员工使用QQ聊天,公司立即调出该职员的聊天记录并进行公开张贴。许多网友称安装监控软件也就罢了,可是粘贴聊天记录就有点过分了。
有的公司则做得更绝,当员工增加MSN联系人时必须向公司申请,并预留该联系人的姓名、单位、电话等等。还有网友称,公司规定,对统一安装的软件应及时查看和更新,若违反此规定,将视是情节轻重,每次扣除100-500元的绩效工资。
4、部分规定与法律相抵触
从2008年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企业对于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应当与员工进行协商并公示,否则该规章制度不对员工发生法律效力。
但是网友所晒的这些规章制度中,有些已经与法律相抵触,比如“将QQ聊天记录张榜公布”、“增加MSN联系人时需要公司报备留下对方信息”等,触犯了个人的隐私权,而“电梯只能老板和客户走”,“女生在例假时不能在科室内如厕”等侵犯了员工的平等权。而另一些规章制度虽然不违反法律,却不利于企业文化的塑造,比如“让员工学习老板语录”,如果员工反感,对企业而言反而是一种徒劳。对于老板来说,公司相当于自己的儿子。所以望子成龙之心作为员工我们都可以理解。但是管理企业应“德治”和“法制”兼具,如此所有员工方能齐心协力,企业也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二、被误解的网络监控软件
4天以后,《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将正式施行。早在一个月前,这一条例就被公布了。当时引起众多媒体的报道,有媒体甚至断章取义,玩文字游戏。说以后家长用网络监控软件等手段偷看孩子聊天,上网记录等是属违法的。事实并非如此,今天就还被误解的网络监控软件一个说法。
9月1日,经重庆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将开始正式实施。该条例对未成年人的隐私作了保护,如条例明文规定网吧不得接纳未成年人、法院不得公开审理与未成年人相关案件、学校不得随意开除学生……此外该条例第39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开拆或者查看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网上聊天记录、手机短信等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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