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东城区对公务员上网进行实时网络监控
据了解,为避免公务员在工作时间上网炒股、网购、玩游戏、看电影等现象发生,北京东城区对公务员工作时间利用计算机和互联网行为进行实时网络监控,经过一年多来的防控,违规人数减少96%以上。随着网络办公的普及,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上班的违规上网行为成为影响工作效能和工作作风的隐患。东城区自去年5月建立起一套信息化防控平台,对全区150多家单位的15000个实名制上网用户实行违规行为全覆盖网络监控。
据了解,结合统计报告和反馈信息,东城区在全区范围定期通报防控结果。所得出的结果会纳入单位和个人的年终绩效考评,直接关系到干部任用、评先评优。为了杜绝侥幸心理和"不以为然"的心态,东城区纪委监察局还会根据每期的防控结果,对违规行为较为严重的单位约谈单位负责人;对通报三次以上的单位,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屡教不改、情况严重的单位或个人进行严肃处理。根据东城区纪检监察部门统计,自去年5月份以来,东城区150多家单位的15000个实名制上网用户的网络违规行为涉及单位数量减少了90%,涉及人数减少了96%,有效治理了政府办公人员"庸懒散拖"的现象,帮助辖区内的公务员自觉规范上网行为。
二、澳大利亚出台反恐法案加强互联网监管力度
澳大利亚总理托尼·阿博特日前在堪培拉宣布,为遏制恐怖主义对澳的威胁,澳联邦政府将出台新版反恐法案,施行一系列颇为严苛的安保措施,包括严格监控从恐怖主义频发地区赴澳的人员、加强互联网监管力度、强制留存用户通信记录以及扩大情报部门职权范围等。
根据新法案,政府将强制保存澳公民日常的手机、电话以及互联网通信记录,这些记录包括手机、手提电脑、平板电脑等电子终端设备的用户记录的背景收据,例如手机通话的时间和时长、被呼叫人的个人信息、电子邮件的发送对象及频率,但不含通话内容及邮件内容。
针对这项规定是否会侵犯公民隐私权,阿博特表示,新的反恐法案旨在为澳民众提供更加有效的保护措施,使他们免受恐怖分子的威胁。保留用户通信记录是为了反恐需要,如果没有这些数据,打击恐怖主义犯罪的效率将会大大降低。所收集到的用户信息将由政府部门及电信运营商妥善存储,不会泄露个人隐私。
除了加大对于通信及网络监控之外,此次出台的新法案在打击恐怖主义威胁方面也是重拳出击。这主要是由于目前大约有150名澳公民正在叙利亚、伊拉克等地区参加极端武装组织的活动,他们很多人都受到了"伊拉克和黎凡特伊斯兰国"的招募。
与此同时,澳还将严格限制公民前往所谓的"极端组织所在地",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前往叙利亚、伊拉克、利比亚等战争地区将被视为违法,公民在出境前必须证明他们在这些国家是为了探亲、旅游或者其他人道主义理由。 三、加强互联网行为监管 网络作为新一代的媒介载体,在社会生活中日趋重要,极大推动了先进文化建设发展,但也带来了诸多不利于和谐社会建设的新问题。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传播不良信息问题凸显,各类非法出版物传播进一步向网络转移,知识产权和隐私权得到侵害,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遭受侵害。网络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涉及领域日趋增多,手法不断翻新,文化综合执法工作面临严峻考验。在此形势下,加强网络文化市场的监管不但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网络违法行为,防止事态恶化和扩散,为青少年提供良好的网络环境,促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对维护国家文化安全更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强化网络文化市场监管的技术保障,充分发挥网络监控管理软件的作用。要配备专用的网络文化市场执法工具,通过技术手段加强对网络内容的监管,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日常巡查、应急状况处置能力,充分发挥“净网先锋”技术平台和文化市场监控指挥平台的作用,利用技术手段拦截、阻拦网络垃圾的散布,屏蔽和打击提供不良信息的网站。 “美国政府大规模的网络监控制度以及无处不在的监控力量,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清晰”,美国在国内外大范围网络监控、监听等行为,招致多方批评。美国公民自由联盟指出:“美国政府大规模的网络监控制度以及无处不在的监控力量,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清晰,并对人们的生活产生严重影响,这种侵犯我们隐私的行为必须停止。” 美国国会参议院情报委员会两名议员披露,美国中央情报局有一个秘密的、未公开的数据存储库,一直在美国境内实施大规模监控项目。这两名议员称,该计划涉及大量的数据收集,可以未经授权就对美国人进行“后门”搜查。美国《财富》杂志网站指出:“近10年来,美国情报机构大规模违规收集数据,这对美国来说,是最糟糕的事情。” 英国《卫报》认为,“9·11”事件的一大后遗症是,美国成了“监控无处不在”的国家,其庞大的监控基础设施数量激增,以至于没有人知道它的成本是多少,也没有人知道它雇用多少人,“多年过去了,这个监控国家依旧在秘密地运行”。曾供职于英国阿伯丁大学的国际法学教授托尼·卡蒂认为,《外国情报监视法》允许美国情报机构跟踪世界上任何人的电子活动,这被广泛认为是对世界各地人们人权,特别是隐私权的侵犯,是对其他国家管辖权的非法干预。
|